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辦公室關于評選2024年度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 雛鷹計劃(初中)先進個人的通知
雛鷹計劃有關高校、合作館院、項目中學:
為認真落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加強新時代中小學創新教育的通知》(渝教基發〔2020〕58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深入實施,根據《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關于印發重慶市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雛鷹計劃(初中)第四期培養方案的通知》,決定開展2024年度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雛鷹計劃(初中)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一)完整參與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雛鷹計劃(初中)全部過程,且通過結業答辯的高校項目(第十二期)和館院項目(第四期)學員;
(二)參與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雛鷹計劃(初中)高校項目(第十二期)和館院項目(第四期)學員培養的高校、合作館院、初中項目學校指導教師;
(三)負責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雛鷹計劃(初中)高校項目(第十二期)和館院項目(第四期)項目管理的高校、合作館院、初中項目學校項目負責人。
二、名額分配
表彰“雛鷹計劃”(初中)優秀學員35名、高校優秀指導教師10名、合作館院優秀指導教師4名、初中優秀指導教師13名、優秀項目負責人24名。“雛鷹計劃”(初中)先進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辦法見附件1。
三、評選條件
(一)優秀學員評選條件
1.具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和道德水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行端正,思想健康,熱愛科學,有理想,有抱負。
2.具有較強的學習研究能力,取得階段性成果。知識基礎扎實,思維敏捷,理解力強,在學習研究中表現出較強的學習潛力和認知能力,在課題項目研究中表現突出,取得較好的階段性成果,通過結業答辯。
3.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思維能力和動手實踐能力。在學習研究中表現出較強的批判性和創造性思維能力,善于發現問題和分析問題,研究意識較強。
4.具有較強溝通交流能力和團隊協作意識。勇于探索,嚴格自律,善于與他人溝通和合作。
5.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意識。遵守高校和館院的相關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在學習期間不遲到、不缺勤、不早退。
(二)優秀指導教師評選條件
1.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具備團結協作的工作作風和開拓創新、敬業奉獻的精神。
2.具有極強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精益求精,成績突出。
3.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和較強的研究能力。根據學員興趣愛好和個性特長制定并實施學員個性化培養方案,對學員有效開展科學基礎知識和科學基本技能培訓,有效指導學員的學習和課題項目研究。所指導學員在創新意識、科學素養和團隊合作等方面得到較大提升,取得階段性成果。
(三)優秀項目負責人評選條件
1.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精益求精,成績突出。
2.具有較強的團隊組織能力。能夠有效利用各種資源,科學組建學員培養團隊,加強學員培養全過程的管理和監督,保障項目順利進行。
3.具有較高的項目管理和協調能力。能夠協調各個培養單位,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有效完成學員培養工作,保證項目良好運轉。
四、其他
(一)評選工作以有關高校、合作館院、初中項目學校為單位,自下而上地進行評選。各個單位在開展評選活動中,要堅持標準,嚴格程序,認真把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凡被推薦為表彰對象的,需公示5天。
(二)有關高校、合作館院、初中項目學校務必對上報的推薦人員進行認真審核,擇優報送市教科院審核,并附佐證材料(學員成果論文或證書復印件)。若發現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經核查屬實,取消該單位當年及下一年的評選資格。
(三)所有推薦材料由有關高校、合作館院、初中項目學校集中報送,務必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將PDF蓋章版推薦表(附件2-3)和PDF蓋章版(含Word版本)推薦匯總表(附件4-5)發至信箱EP_Junior@163.com,郵件主題寫明“雛鷹計劃(初中)評優活動XX單位推薦材料”。逾期未報送者作棄權處理。
(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15310083176,電子郵箱:EP_Junior@163.com)
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辦公室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