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關于開展重慶市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雛鷹計劃 (初中)第五期培養工作的通知
各雛鷹計劃(初中)項目中學、合作館院: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實施第二期普通高中發展促進計劃的通知》(渝教基發〔2019〕28號)、《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加強新時代中小學創新教育的通知》(渝教基發〔2020〕58號)文件精神,充分發揮科普場館在實施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雛鷹計劃培養的優勢,培育學生的創新思維和綜合能力,提升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水平,現將雛鷹計劃(初中)第五期培養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養模式
以市內參與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雛鷹計劃合作館院與初中項目學校聯合培養的模式開展。
二、培養周期
培養周期為一年(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分兩學期完成(利用周末或寒暑假集中開展)。每學期課時數不少于32學時,總課時數不少于64學時,包括通識課程和專業課程。
三、重點工作
(一)組織申報專題研究備選課題
合作館院組織團隊申報專題研究備選課題,填寫《重慶市雛鷹計劃學員專題研究備選課題申報表》(附件1)和《重慶市雛鷹計劃研究項目計劃申報書》(附件6),于10月28日前將蓋章版PDF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
(二)評審確定選題名錄
市教科院(創新學院)對項目選題進行網絡或通信評審,將評審合格的研究項目選題形成《重慶市雛鷹計劃初中學員專題研究備選課題名錄》并向項目學校發布。
(三)館院與初中對接確定專題研究課題
1.初中項目學校申請。按照《重慶市雛鷹計劃(初中)第五期學員及專題研究備選課題名額分配表》(附件2),初中項目學校填寫《重慶市雛鷹計劃初中學員專題研究課題志愿表》(附件3),于11月10日前將蓋章版PDF材料發送至郵箱。
初中項目學校填報的專題研究課題志愿,原則上集中在一所對接合作館院。
2.館院自主選擇。館院根據初中項目學校志愿填報情況,自主確定專題研究課題對接的項目學校,于11月17日前將PDF電子材料發送至郵箱。
3.確定研究課題。市教科院(創新學院)根據館院自主選擇的對接項目學校情況,公布《重慶市雛鷹計劃初中學員專題研究課題對接表》。
(四)館院與初中聯合選拔雛鷹學員
1.選題輔導。館院負責組織項目申報者(團隊)到對接初中項目學校舉辦科普講座,同時介紹實驗基地、專題研究課題和導師團隊情況,幫助學員根據興趣愛好進行專業選擇。
2.學員初選。館院和初中項目學校遵循興趣主導、自愿申請的原則,采取審核學生自薦材料、面試等方式,綜合衡量學生學業成績、社會實踐和創新活動、心理素質、自主管理、個性特長等指標,共同初選出具有創新潛質、熱愛科學、學有余力的學生參與雛鷹計劃。將《重慶市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雛鷹計劃初中學員申請表》(附件4)、《重慶市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雛鷹計劃初中學員推選統計表》(附件5)匯總后,于11月17日前將蓋章版PDF材料發送至郵箱。
3.審核公布。市教科院(創新學院)組織有關專家,對初選學生進行審核,并于11月24日前公布入選學員名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青少年創新學院全面負責雛鷹計劃(初中)工作。相關科普館院、初中項目學校要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使用好專項經費。專項經費主要用于雛鷹計劃(初中)項目實施、設施設備和圖書資料購置、學員交通補助、教師工作補貼等,確保“有專人負責學員培養工作,有專項經費支持計劃實施,有專門場所讓學員學習和實踐”。
(二)健全激勵機制
項目學校負責監督雛鷹計劃學員參與專題課題研究的過程和成果,按研究性學習等相關學科課程標準進行考核,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市青少年創新學院加強對雛鷹計劃實施情況的督導評估和工作考核,對表現優秀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工作敷衍、進展緩慢、借創新人才培養之名違紀違規的實驗基地、館院、初中項目學校取消相應資格,對缺乏興趣、動力不足、不積極參與培養活動的學員實行淘汰退出。
(三)加強示范帶動
市青少年創新學院、合作館院、初中項目學校要充分發揮雛鷹計劃的示范帶動作用,及時將雛鷹計劃的目標、措施、進展等信息向社會公布,營造全社會關心、理解、支持雛鷹計劃的良好氛圍。要廣泛開展科普講座、學員論壇等活動,吸引更多的學校、單位和專家學者參與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工作,逐步搭建起形成體系開放、機制靈活、渠道互通、選擇多樣的青少年創新人才培養網絡,全面提高中學生的科學素養。
(聯系人:劉冰,聯系電話:15310083176,電子郵箱:EP_Junior@163.com)
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