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國培計劃”——重慶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能力提升計劃項目培訓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教研機構:
為做好我市2024年“國培計劃”——重慶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能力提升計劃項目組織實施工作,根據新時期“國培計劃”實施要求和我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建設需要,現就做好2024年重慶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能力提升計劃項目培訓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及地點
本次培訓分三階段進行,共30天。其中:
第一階段培訓時間:9月25日—30日,10月8日—11日(9月24日15:00—18:00在西南大學心理學部報到)。培訓地點:西南大學心理學部。
第二階段10月份、第三階段11月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培訓對象
(一)推薦條件
重慶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符合A證培訓對象條件的重慶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指導中心成員、各區縣心理健康教研員、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
(二)名額分配
2024年“國培計劃”——重慶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能力提升計劃集中遴選學員50名,具體培訓名額分配見附件1。
(三)推薦程序
1.加強宣傳,積極申報。各區縣要廣泛宣傳“國培計劃”的重大意義,公示2024年“國培計劃”——重慶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能力提升計劃培訓項目和遴選條件,動員符合條件的教師積極申報,有序組織推薦遴選工作,要優先推薦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素養和較高專業發展積極性的教師參加培訓。
2.區縣審核,按時提交。各區縣要按照推薦條件和名額分配,遵循公開推薦和公正選拔原則,對學校推薦的參訓對象嚴格審核,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將培訓對象推薦表(附件2)及培訓對象推薦名冊(附件3)的電子件發送至cqsjkyjks@126.com,培訓對象推薦表(紙質蓋章版)由學員在培訓報到時交培訓承擔單位。
3.市級審批,公布確認。市教科院所將對各區縣上報的推薦對象進行資格審核,確定參訓學員名單。
三、其他事項
1.強化組織領導。各區縣要嚴格按照推薦條件進行遴選,確保選送學員質量。
2.加強參訓保障。各區縣要協調好參訓學員工作安排,支持并督促學員按時按要求參加培訓。本次培訓不收取學員任何費用,學員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培訓費、教學資源費等由國培專項經費解決,往返差旅費由學員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報銷。
3.嚴格學員管理。認真貫徹《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提升新時代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質量的通知》(渝教師發〔2020〕1號)精神,項目承擔機構要加強學員培訓期間的管理工作,對學員學習態度、培訓成效、實踐應用等進行全面評價,相關評價結果以適當方式反饋給學員所在單位,對無故不按時參加培訓以及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參訓學員要及時退回,被退回的參訓學員3年內不得參加國培和市培項目。學員所在單位要加強對參訓學員的考核管理,將教師參加培訓情況與教師年度考核等掛鉤,確保參訓教師積極、主動、有效參加培訓。
為加強聯系、便于溝通,請參培人員及時加入qq群:526143391。
聯系人及電話:教科院健康所 李清華,15823651213。
西南大學心理學部 盧婷,17779386398。
附件:1.重慶市2024年“國培計劃”——重慶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能力提升計劃培訓名額分配表
2.重慶市2024年“國培計劃”——重慶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能力提升計劃培訓對象推薦表
3.重慶市2024年“國培計劃”——重慶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能力提升計劃項目培訓對象推薦名冊表
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辦公室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