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關于組織申報重慶市中小學創新實驗室的通知
全市雛鷹計劃項目學校、科技教育特色學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的意見》(教基〔2019〕16號)、《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加強新時代中小學創新教育的通知》(渝教基發〔2020〕58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中小學創新教育發展,為學生開展各類科技創新活動搭建創新平臺,更好地培養和提高中學生的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經研究,決定開展重慶市中小學創新實驗室建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中小學創新實驗室,是中小學生在課余時間進行實驗創新、實踐創作和科學研究的開放性實驗室,是培養中小學生科研與創新能力的“第二課堂”。中小學創新實驗室主要通過向中小學生傳授科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培養中小學生崇尚科學的精神,形成科學的思維方法,提高中小學生的科學素養。
二、建設思路
中小學創新實驗室既獨立于其它實驗室,不與現有實驗室重復設置,又與其它實驗室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發揮獨特作用。通過統籌建設規劃,整合實驗資源,搭建創新平臺,彌補實驗教學個性化的不足,打破傳統教學模式和傳統教室的時空限制,為對科技創新和創作實踐有濃厚興趣的學生提供開展各類創新活動的平臺。
三、建設項目類型與周期
中小學創新實驗室建設項目分為兩類,即基礎學科類創新實驗室和雛鷹計劃特色類創新實驗室。中小學創新實驗室建設周期為2年,屆時將組織專家驗收。
四、建設數量
(一)首批立項建設的創新實驗室為2個;
(二)每個申報學校只能申報一個創新實驗室。
五、條件要求
(一)用房。申報創新實驗室項目建設的學校應能提供功能用房(或開放空間)用于創新實驗室建設;
(二)基礎。申報創新實驗室項目建設的學校有較好的實驗室開放的基礎,積累了一定的實驗室開放的經驗,取得了一批創新成果;
(三)經費。申報創新實驗室項目建設的學校應能夠籌措項目運行保障資金;
(四)師資。申報創新實驗室項目建設的學校應具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教師(專職教師不少于3名,兼職教師不少于10名),基本具備創新實驗室相關課程模塊的教學與輔導學生的專業知識與技能。創新實驗室主任須具有高級職稱。
六、經費保障
根據立項的創新實驗室的類別,給予每個創新實驗室每年20萬元的專項建設經費資助,專款專用。創新實驗室運行過程中所需的其它費用由申報學校自行解決。
七、申報程序
(一)申報學校根據自身條件、需求,按照“突出重點、強化特色”的實驗室建設原則,在深入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提交《重慶市中小學創新實驗室建設申報書》(見附件1);
(二)重慶市青少年創新學院組織專家組進行評審,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評審結果將在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網站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文通報;
(四)為保證創新實驗室項目建設有效性和可持續性,重慶市青少年創新學院將指導申報學校進行規劃建設,并對各申報學校建設推進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八、申報要求
(一)各申報學校要秉承實事求是的原則,深入挖掘和提煉學校在創新教育過程中的特色亮點,圍繞“真實性、示范性、可操作性”,按照要求切實做好創新實驗室申報工作;
(二)各申報學校于2021年11月19日前將申報紙質材料一式5份報送到重慶市青少年學院辦公室,同時將申報書電子版和重慶市中小學創新實驗室指標統計表(見附件2)反饋至郵箱26788319@qq.com,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以“學校名稱+創新實驗室名稱”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劉冰
聯系電話:15310083176
郵 箱:26788319@qq.com
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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